公民个人人格尊严被侵犯了,我们可以诉讼的吗?自己是在外面做作家来的,这个时候被侵犯了名誉权利的,自己有了几万块的经济损失,怎么解决弄?

山东 - 日照 人身侵权
1位律师回复

赔款法律服务站

地区:山东 - 日照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020-10-31 01:49:2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日照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徐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损害赔偿律师#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