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这样的车位用来买卖有问题吗?还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是已经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还有权出售车位吗?

河北 - 唐山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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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唐山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2020-10-30 19: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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