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的公司之前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他向银行借贷了五十万,但是公司的资金状况依旧是没能好转,银行贷款大哥也换不上,银行就向法院申请了执行,但现在大哥已经向法院申请了破产,法院也受理了,那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是否应当要中止?

四川 - 绵阳 银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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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权益维权法务

地区:四川 - 绵阳

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第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第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2020-10-26 17:0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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