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这个租客在住了一个星期后突然以我的房子未按照法律办理登记手续以及说我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为由要和我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吗?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合同无效的法院会支持吗?

陕西 - 榆林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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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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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当然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0-10-01 23:1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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