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朋友不肯履行法院的判决还钱,债权人就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朋友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就决定对朋友司法拘留,法院有司法拘留决定权吗?

新疆 - 乌鲁木齐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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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律通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法院有司法拘留决定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2020-09-29 21:3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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