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在我们结婚后还完部分房屋贷款,现在要离婚,她说是她父母对她单方的赠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有外遇,是否可以对她少分这部分财产?

湖南 - 怀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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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务

地区:湖南 - 怀化

1、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们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离婚时房屋是你们共有的,可以一人一半。2、如果是你们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但标有共有比例的,按比例分配。3、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父母在你们结婚后还完的房款是对她单方的赠予,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是你们共同的。4、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有过错一方应少分或部分财产(房屋、金钱等)。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2020-09-14 18:3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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