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老公跟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家具厂。现在这年头家具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如果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解散吗?

广西 - 贺州 工伤纠纷
1位律师回复

国际贸易维权法务

地区:广西 - 贺州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020-09-14 18:08:4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贺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北京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