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对方说好了如果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那么我们的违约金就是按照货款的3倍来履行,结果这个合同的确是违约了,这么高的违约金可以要求少一点支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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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临汾

我国的违约金制度是一种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制度。在本质上,合同当事人在多数场合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填补。因此,非违约方向违约方主张的违约金并不是可期待利益,而只是待弥补的损失。当然,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减少。

2020-09-07 00:1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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