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亲戚因为抢劫伤人被判处了七年的有期徒刑,现在他的奶奶重病快要去去世了,所以他的家里人就想让他申请假释好陪他奶奶度过最后这段日子,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假释以及假释考验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吉林 - 松原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诉讼策略规划

地区:吉林 - 松原

刑法第八十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第八十四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020-09-03 20:20:2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松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