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8年入职一家公司担任服务员,在工作期间,利用下班时间盗取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平板电脑还有电子设备偷盗后转手出售,前后偷盗有数十次,将盗取财产进行挥霍,多次盗窃怎么处罚?

甘肃 - 庆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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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庆阳

关于多次盗窃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2020-08-28 00:0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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