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想让孩子学游泳,最近放暑假,就把孩子送去一个培训班,昨天,在上课的时候,因为教练不注意,孩子一下子跑到深水区,差一点发生危险,培训机构是不是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福建 - 漳州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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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2020-08-26 19:2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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