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认识没多长时间通过双方家里人的包办进行结婚了,那么现在打算要申请无效婚姻,以婚姻曾经存在无效情形为由申请无效法院会不会予以支持呢?

山东 - 青岛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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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青岛

你好,当事人行使无效婚姻申请权时,该婚姻仍然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如果婚姻关系在申请时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曾经存在过无效情形为由申请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相关法律规定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0-08-21 23:5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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