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河南省某市伙同他人盗窃价值一百三十万元古董,随后外逃。当地司法机关在办理其同伙盗窃案过程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刑事追诉权的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主体又有哪些?

广东 - 肇庆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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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肇庆

刑事追诉权的主体有:  
1、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  一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2020-08-13 04: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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