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城里开公司做生意,由于运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现在为了维持经营不得不向民间信贷公司申请借款,借款要求的利息非常高,达到年利率40%,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高利贷?

湖南 - 株洲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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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2020-08-11 21:1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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