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结婚之后常常受到了她丈夫的暴力对待,最近还逃回了我们家。她丈夫经常上门骚扰,声称如果不把我女儿交出来就一直蹲守不让我们出门。我家门口有摄像头,可以看到他的暴行。请问我可以向什么部门请求保护我女儿?

陕西 - 宝鸡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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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途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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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020-08-06 12:2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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