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是由行为人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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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临汾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4.行为人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017-07-19 03:3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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