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弟弟因公务出差期间有了外遇而与弟妹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经过冷静协商,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分割了共同财产并办理离婚手续,谁知现在都过去三年了,弟妹竟然对当初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方式后悔了,还能否向法院起诉?

四川 - 宜宾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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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三年后能否起诉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1、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生效,所以这时反悔的话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自然无效,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2、签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根据相关规定,在离婚登记一年内,如果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重新分割财产,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离婚登记超过一年的,无法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  
3、已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在离婚协议未处理的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如果属于另一方隐藏、转移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没有限制,随时可以请求分割;如果属于另一方已经损毁、变卖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即丧失胜诉权

2020-07-01 02:2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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