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接了三万块钱给她一个朋友,有聊天记录也有对方写的借条,现在逾期半年了,对方不仅不还钱连人都找不到,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去哪个法院申请?

福建 - 三明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宁夏诉讼咨询

地区:福建 - 三明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2020-06-20 03:43:4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三明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