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因为涉嫌盗窃金链子被警方拘留了,后来被法院判处了3年的有期徒刑,可是在判决后不久我们发现新的证据可以推翻法院原来的判决,是否能要求法院再审?

甘肃 - 临夏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劳动侵权答疑法务

地区:甘肃 - 临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2020-06-18 20:45:2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临夏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