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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a在农村老家有了土地的承包权,现在在承包期内享受了土地的承包收益,但是后来老汉a去世了,他的孩子是否可以依法进行继承土地承包收益的呢?

张** 黑龙江 - 齐齐哈尔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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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老汉A的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2.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去世人所承包土地以及承包受益应由其子女依法继承,直至承包期满。

2020-06-10 21:2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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