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一个不锈钢炒锅,当时商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结果我拿回来使用了一次,感觉锅太沉打算退掉,商家却以我已经使用过无法二次销售不给退,解释说七天无理由退货是针对不开封使用的货品,这么做合理吗?

广西 - 桂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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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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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注意: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020-06-07 23:4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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