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为了盖上自己的生活环境看中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在和房东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当时哥哥为了少交一点房产税就和房东签订了黑白合同,那这两份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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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 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两份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首先要区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某特定事项自愿达成合意,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0-06-05 17:2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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