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喜欢一个女生,但是另外一个人也喜欢这个女人,朋友和这个人之间就有了很大的矛盾。最后,表哥约对方在街上打群架,对方在打斗中受伤。朋友寻衅滋事达到立案追诉的标准吗?

黑龙江 - 哈尔滨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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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因此,只要行为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立案追究。

2020-06-03 00:2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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