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关系转接办理程序及地点: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必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
(2)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2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参保人的户口本社保卡有效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关系转接证明等。3缴纳基数及更多内容参看:《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114〕44号)。
2020-05-07 12:19: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