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的信用卡丢在了单位,被他的同事借去了,他同事还他的信用卡消费让他遭受了很大损失,现在他去法院起诉他的同事。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主观上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河南 - 平顶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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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但使用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持卡人的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纠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本条作为犯罪处理。

2020-04-27 04:5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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