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去一家售楼处看房子,找到了一套比较满意的房子。我哥想跟税务员签合同,我拿了一个售楼合同的范本回来研究,看有没有什么漏洞。上面提到实际交付之日起,要开始交物业费,实际交付之日指的是什么呢?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怎么办?

河北 - 邯郸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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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付之日是指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之后(包括取得竣工验收文件、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同意收楼,并且签收钥匙。实际交付通常以签收钥匙为准。如果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收。就延迟交楼期间,就是违约(逾期交付)。你可以立即起诉,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房屋交付,从实体上讲的实物移交和法律上的移交。法律上的移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相应手续。没有备案表,就是“法律不能”。构成了违约。

2020-04-24 21:5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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