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大学毕业后来到了公司上班,现在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打算辞职,我在公司工作到现在为止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只签订过实习劳动协议,在我向公司提交辞职后,公司说要我再继续做到月底,如果我直接走了会有什么影响吗,我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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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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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可以;如果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则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职工未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自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04-22 00: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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