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共有三个兄弟姐妹我是老二,我们这些兄弟姐妹由于个人原因我不想抚养我们的父母,那么如果我们不想赡养父母的话,法律会允许?如果我们是违法的,我们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

湖南 - 娄底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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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答疑法务

地区:湖南 - 娄底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这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  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上讲,赡养父母是子女反哺回报尽孝道的体现,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代代相传的应该承担的责任。

2020-04-15 21:4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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