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有人跟我借了一笔钱,我当时是不不想借给他的,但是他在借条上写了,如果借钱不还的话他就自己去坐牢。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他现在真的还不上我的钱,我又去法院起诉了,法院让他还我钱,可是到现在为止他依然不还,那现在他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云南 - 红河 刑事处罚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商业竞争维权法务

地区:云南 - 红河

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即使写明“到期不还自己去坐牢”等内容也是一种无效承诺,欠款不还不属于犯罪,除非在法院判决后被告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才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有可能承担刑责,否则不会坐牢。为尽可能规避风险,欠条中应列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归还日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借款人签字画押,同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0-04-14 08:09:2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红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