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是被查封,因为当时是欠着别人的钱没有还,拿的房子做的抵押,现在是被起诉到法院上面的话,一般房产是有多少种途径,法律是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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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房产有三种途径: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为你解封。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二、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04-11 22:1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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