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现在签订了婚前的协议了。现在这个协议有签名,没有按手印。在协议中我们已经约定了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人婚后不合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那么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作为共同财产来做分割吗?现在这个b楼丈夫和前妻已经约定了,有一半是我丈夫的婚前财产,按揭手续是我们在婚后办理的,我有权去主张这个房子吗?婚前借给他买的b楼的首付款可以要回来吗?未经对方同意引产要求对方支付费用会不会得到支持呢?

黑龙江 - 哈尔滨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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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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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协议,有签名,没按手印,为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你所说的协议内容“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个人婚后不和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无法理解清楚其含义,请将其中的意思给予明确,并且说明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因此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包含未还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作分割吗?”现在无法作答;
3、B楼的产权我认为你无权主张,首付款的支付你与丈夫及其前妻存在的是债务关系,而非共同出资购买,首付款应作为你丈夫与其前妻的出资购房行为,在离婚时你丈夫与前妻对于该楼已经明确约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其中一半应视为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且在婚后你们未曾以夫妻共同财产对B楼进行出资,所以虽然按揭手续是在你们婚后办理,但这不能成为该楼属于你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依据,所以此楼你无权主张;
4、你婚前借给他的购买B楼部分首付款可以作为借款要回;
5、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引产,由于你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应该不会得到支持。经对方同意的,作为丈夫对你有扶养的义务,应当承担你引产的部分费用。

2020-04-01 13:1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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