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和弟媳妇打架闹离婚,双方在打子女抚养权争夺官司的时候很不愉快,法院最终还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弟媳妇,谁知离婚后弟媳妇对弟弟来看孩子千般阻挠,坚决不让他们父子见面,弟弟并无对子女有什么过错行为,她这种剥夺子女监护权的行为是否违法?

陕西 - 渭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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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答疑法务

地区:陕西 - 渭南

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2020-04-03 21:0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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