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就是不还钱,都已经是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上面,还是不给钱,现在是要再次申请复议,债务人对于裁定是有意见,是怎么解决的呢

安徽 - 马鞍山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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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马鞍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2020-04-03 06:0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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