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老家生了重病,没有想到我老公居然背着我把我们的房子给卖了,我还不知道,知道人家让我搬出这个房子,我才知道这个事情。我现在想要和他离婚。还有一套房子当初是我们两个拿钱以我父母的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了我父母的名下。离婚后这个房子需要跟他分割吗?还有就是他卖的房子我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四川 - 宜宾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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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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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020-04-01 20: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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