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债权人说是因为货物的关系,于是就要把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说是转让给对方公司的,将债权人转让给其他人的,是否可以的呢,保证人是否就能因此免除保证责任的呢

贵州 - 贵阳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宣城优选法务

地区:贵州 - 贵阳

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
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0-03-24 15:12:0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贵阳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