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有一个人就是在那里骂人,随后就开始去骚扰一个女性,人家不肯理他,他就是开始打人,造成了轻微的伤害,属于是寻衅滋事的情节吗?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呢?

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难题破解助手

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造成轻微伤是寻衅滋事的加重情节。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020-03-21 17:05:2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