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时候我和弟弟都成家了,父母嫌我们,就和我们分家了,家里的土地也分了,但是我们家主要在城里生活,地就拜托弟弟在照看,我们今年再回来那个地已经被弟弟霸占给别人了,商量了,不肯还地给我们,我们要怎么办?

上海 - 长宁区 家事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海西法务

地区:上海 - 长宁区

土地确权纠纷时,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具体规定:《土地管理法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0-03-19 11:07:3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长宁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