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八十年代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女儿名下,赠与人拥有什么权利?有依据吗?房屋做了变更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吗?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吗?怎么规定的?房子谁来继承?

海南 - 省直辖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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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情解析员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2020-03-17 14:3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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