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那里,有一个同事就是涉嫌了一个金融案件,被判决五年的有期徒刑,他就逃跑了,一直没回来,这追诉的时效是多久的呢?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新疆 - 阿勒泰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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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法务团

地区:新疆 - 阿勒泰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追诉,或者无罪释放。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髙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髙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査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1

2020-03-12 14:3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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