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没有子女,有套房给我了,写了遗赠扶养协议,关键她还有三万债务,这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吗?若有法定继承的,该怎么办?两者之间,清偿债务有优先效力吗?有依据吗?

广西 - 柳州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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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顾问

地区:广西 - 柳州


1、遗赠扶养协议的中的“遗赠”所得财产,应当用于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即有遗赠,也有法定继承的。先用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法定继承的财产不足清偿或者没有法定继承的财产的,需要用遗赠的财产清偿。
3、在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遗赠之间,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具有优先效力。受遗赠人只能取得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后的财产。《最高法院关于继承法的意见》 6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020-03-07 23:1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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