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村的张大爷很早之前立了一份公证遗嘱,百年之后将遗嘱由他的孙子继承,但是在大爷去世后,孙子一直没有办理继承手续,半年以后,张大爷的儿女要求继承张大爷的财产,此时张大爷的孙子还有继承权吗?还能继承遗产吗?

湖南 - 常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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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调解师

地区:湖南 - 常德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2020-01-06 13:0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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