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时认识了男朋友,当时觉得还挺好的,就想生活在一起。回他老家也办了酒席,对方父母给了30万的彩礼。可办完酒席以后就回去工作了,如果请假时间太长将会扣工资,就这样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两个人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我们这种情况算是结婚了吗?彩礼都花的差不多了,可以不返还他彩礼吗?

安徽 - 淮南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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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维权顾问

地区:安徽 - 淮南

未办理结婚登记,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于该财物的处理应以最终实现的结果而定,你可以由法院判决酌情返还一部分。庭审中力争将所收礼金用于共同生活一事多证明。

2019-12-06 05:5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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