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逆向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应把握以下两点:第
一,对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作出整体评价。具体犯罪较轻或一般的,在适当兼顾从严情节的同时,应多体现从宽情节的作用;反之具体犯罪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在适当兼顾从宽情节的同时,则应多体现从严情节的作用。因为,犯罪的危害程度大小,往往会使从宽情节或从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受到一定的抑制。因此,必须根据具体犯罪的轻重程度来考虑逆向情节竞合的适用。第
二,对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分别作出整体评价。这种评价实际上是对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对量刑作用程度的总体比较。如果从宽情节的程度大于从严情节的程度,应对全案进行从宽处理,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从严情节的程度大于从宽情节的程度,应对全案进行从严处理,则从重处罚;若二者的程度相当,则既不应从严,也不应从宽,按照同类案件正常适用刑罚。
2019-11-16 17:4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