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凭什么不负责给我立案?我要告对方犯法了,办案人员说报案材料表明没有犯罪事实,证据不够,所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这样的吗

广西 - 南宁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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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诉讼咨询

地区:广西 - 南宁

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19-11-16 13: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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