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同事家里很穷,人长得也很丑,在工厂上班,经常被别人嘲笑,他心里一直想报复,有一天就往食堂的饮用水里投毒了,他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 - 厦门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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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拘留所里的时间计算在服刑期限内。

2019-11-09 23:0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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