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有一起经济纠纷案子,正在诉讼审理当中,当时签的借款合同中有约定,各方法院向与借款人约定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送达的,是否送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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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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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19-10-26 11:5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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