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两个人以共同名义跟我签订借款合同,但是却一直违约,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该承担连带责任?这个债务怎么要回来?

四川 - 广元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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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广元

130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8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019-10-23 04: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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