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当时说是要去参加同学的聚会的,于是就看着同学的家中的贵重物品好,于是就拿走了,是否构成盗窃犯罪的呢,要怎么量刑的呢

四川 - 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企业诉讼维权法务

地区:四川 - 成都

构成盗窃犯罪,应当依法处理。根据《人民法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019-09-04 06:41:2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