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本儿书。但是突然发现书上由我写的一篇文章,我也没同意对方出版社使用。该出版社在书后面备注,因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特此致歉,希望作者见书后联系本社。这种情况对方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吗?

山东 -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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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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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儿书。但是突然发现书上由我写的一篇文章,我也没同意对方出版社使用。该出版社在书后面备注,因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特此致歉,希望作者见书后联系本社。这种情况对方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吗?

您好,该出版社虽然在后记中注明“因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特此致歉,希望作者见书后联系本社”,但是其行为事实上仍没有获得您的同意,侵犯了您的著作权。因此,该出版社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向您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2019-09-03 08:2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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