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算开一个儿童舞蹈培训班,给了我3000块钱让我在上班的地方帮他打广告宣传,朋友收到学费后跑路了,朋友的行为涉嫌诈骗吗?法律会不会将我定为共犯?

安徽 - 阜阳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诉讼指导法务

地区:安徽 - 阜阳

你好!逃跑的人涉嫌诈骗。如果你不知道那人是诈骗嫌疑人,就不属于共同犯罪,你可以将收取的好处费退还给受害学员即可。但是,你有义务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将其早日抓获归案,追回赃款。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2019-08-21 11:41:2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阜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